中国建筑业2023年发展报告!资质政策大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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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上半年全国建筑业基本情况

(一)建筑业增加值情况

经初步核算,2023年上半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 593034亿元,同比增长5.5%。上半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37003亿元,同比增长7.7%,增速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 2.2个百分点。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24%。

(二)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建筑业总产值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43113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增长3.8%,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同比增长3.2%,比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幅低0.6个百分点。

2023年上半年,全国建筑业企业(指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不含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下同)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32260.74亿元,同比增长2.54%,比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幅低1.26个百分点;建筑业企业完成竣工产值47527.97亿元,同比增长2.13%;在外省完成产值45709.35亿元,同比增长3.64%,在外省完成产值占建筑业总产值的34.56%。

(三)建筑业企业数量、从业人数和劳动生产率情况

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有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139740个,同比增长7.91%;从业人数4016.41 万人,同比减少3.79%。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建筑业企业8712个,比上年同期增加926个,占建筑业企业总数的6.23%。

2023年上半年,按建筑业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为282986元 /人,同比增长 1.50%。

(四)建筑业企业签订合同总额、新签合同额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全国建筑业企业签订合同总额514959.2亿元,同比增长5.03%,其中新签合同额154393.7亿元,同比增长 3.11%。

(五)房屋建筑施工面积、竣工面积情况

2023年上半年,房屋施工面积117.76亿平方米,同比减少2.46%。其中,新开工面积17.69亿平方米,比上年同期降低10.28%。房屋竣工面积14.26亿平方米,同比减少3.08%。

从全国建筑业企业房屋竣工面积构成情况看,住宅房屋竣工面积占最大比重,为 61.52%;厂房及建筑物竣工面积占17.63%;商业及服务用房屋竣工面积占 6.62%;其他种类房屋竣工面积占比均在5%以下。

(六)对外承包工程情况

2023年1-6月,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490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折合707.3亿美元,同比增长0.1%),新签合同额6559.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3%(折合946.7亿美元,同比下降8.6%)。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330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5%(折合476.4亿美元,同比下降8.8%),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50.3%;完成营业额2777.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5%(折合400.8亿美元,同比增长4.4%),占同期总额的56.7%。

2023年1-6月,我国企业共向境外派出各类劳务人员16.7万人,较上年同期增加4.6万人;其中承包工程项下派出5.2万人,劳务合作项下派出11.5万人。6月末在外各类劳务人员56万人。

 

 
 

二、2023年上半年各地区建筑业基本情况

(一)建筑业总产值完成情况

2023年上半年,江苏、浙江、广东建筑业总产值均超过了1万亿元,分别达到15916.78亿元、11375.78亿元和10586.19亿元,分别占全国建筑业总产值的 12.03%、8.61%和8.00%。除江苏、浙江、广东外,总产值超过5000亿元的还有湖北、山东、四川、福建、北京、湖南、安徽、河南等8 个地区,上述 11 省市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占全国建筑业总产值的 70.14%。从各地区建筑业总产值增长情况看,24个地区的建筑业总产值较上年同期都有不同幅度的增长。其中,上海的增幅最大,达到了18.44%。宁夏、内蒙古、甘肃等3个地区的增幅在10%以上。7个地区的建筑业总产值较上年同期出现下降,其中贵州、河南的降幅均超过20%(图 1)。 

图 1   2023 年上半年各地区建筑业总产值及其增长情况

(二)各地区在外省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情况

2023年上半年,江苏、北京、湖北3个地区在外省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均超过4000亿元,分别为 6670.07 亿元、4962.70亿元和4046.51亿元。这3个地区在外省完成产值之和占全部在外省完成产值的比重为34.30%。福建、浙江、上海、广东、湖南、山东、陕西、四川、天津、河南等 10 个地区,在外省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均超过 1500 亿元。2023年上半年,17个地区在外省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同比有所增长,增长最快的是宁夏,达到了29.81%。海南、山东的增幅也都超过了15%。从外向度(即本地区在外省完成的产值占本地区建筑业总产值的比例)来看,排在前三位的地区仍然是北京、天津和上海,分别为 73.32%、69.42% 和 55.80%。外向度超过 30% 的还有青海、福建、湖北、江苏、陕西、内蒙古、湖南、贵州、辽宁、山西、河北等 11 个地区(图 2)。

图 2  2023 年上半年各地区在外省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及外向度

(三)建筑业企业数量、从业人数和劳动生产率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全国建筑业企业数量超过5000家的地区共11个。其中,江苏的企业数量最多,达到13104家。山东、浙江和广东的企业数量均超过 1万家。与上年同期相比,29个地区的企业数量增加,其中,青海增速超过50%,天津、海南的增速均超过25%;吉林、黑龙江2 个地区的企业数量减幅超过10%(图 3)。

图 3 2023 年上半年各地区建筑业企业数量及其增长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全国建筑业从业人数超过百万的地区仍然是 13 个。江苏、浙江依然是从业人数大省,人数分别达到 684.97万人和 416.60 万人。福建、广东、山东、四川等4省从业人数均超过 200 万人。与上年同期相比,10个地区的从业人数增加,其中增加人数最多的是江苏,增加 37.87万人;18个地区的从业人数减少,其中减少最多的是四川,减少55.00万人。从业人数增幅最大的是西藏,增幅为22.71%;降幅最大的是吉林,下降了21.05%(图 4)。 

图 4  2023 年上半年各地区建筑业从业人数及其增长情况

2023年上半年,按建筑业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排序前三位的地区是湖北、辽宁和上海,分别为413177元/人、382102/人和381217元/人。16个地区按建筑业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保持增长,其中增幅超过10%的有吉林、甘肃、天津和辽宁4个地区;15个地区按建筑业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出现下降,其中西藏、贵州的降幅均超过15%(图 5)。 

图 5  2023 年上半年各地区建筑业劳动生产率及其增长情况

(四)建筑业企业签订合同总额、新签合同额情况

 2023年上半年,广东、湖北、江苏、北京、浙江、四川、上海等7个地区建筑业企业合同总额均超过30000亿元,分别达到54142.75亿元、43200.05亿元、39176.44亿元、37001.58亿元、36004.49亿元、31243.04亿元和30146.28亿元。合同总额超过 20000 亿元的还有山东、湖南、福建3个地区。合同总额同比增长最快的是青海,达到了32.80%。海南、陕西、上海和江西的增幅也都超过了15%。9个地区合同总额出现负增长,其中广西、内蒙古的负增长均超过8%(图6)。

图 6  2023 年上半年各地区建筑业企业合同总额及其增长情况

2023年上半年,江苏、广东、湖北、浙江四省建筑业企业新签合同额均超过10000亿元,分别达到13974.12亿元、13882.98亿元、12964.71亿元和10731.51亿元。新签合同额超过6000亿元的还有山东、四川、北京、福建、陕西、上海、湖南、安徽等8 个地区。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最快的是青海,达到了91.68%。西藏、海南、天津、陕西、吉林、湖北、上海、内蒙古、山东、江苏的增幅也都超过了 10%。12个地区新签合同额出现负增长,其中广西、河南、新疆的负增长均超过15%(图7)。

图 7  2023 年上半年各地区建筑业企业新签合同额及其增长情况

(五)房屋建筑施工面积、竣工面积情况

2023年上半年,江苏、浙江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均超过10亿平方米,分别达到19.90亿平方米、14.27亿平方米。房屋建筑施工面积超过 5亿平方米的还有广东、北京、山东、福建、湖北、湖南、上海、河南等 8 个地区。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同比增长最快的是新疆,达到了19.10%,湖南、海南的增幅也都超过了10%。21个地区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出现负增长,其中西藏的负增长超过了65%,青海、辽宁、广西、四川的负增长均超过10%(图8)。

图 8  2023 年上半年各地区建筑业企业房屋施工面积及其增长情况

2023年上半年,江苏、浙江、湖北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均超过1亿平方米,分别达到2.49亿平方米、1.93亿平方米、1.11亿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超过 5000万平方米的还有湖南、广东、山东、福建、四川、江西、河南等 7个地区。海南、吉林、新疆3个地区的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增幅均超过了50%,上海、辽宁、内蒙古的增幅也都超过了20%。14个地区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出现负增长,其中贵州、河南、西藏、四川的负增长均超过25%(图9)。

图 9 2023 年上半年各地区建筑业企业房屋竣工面积及其增长情况

(六)各地区指标及其增长情况排序

表1和表2分别列出了各地区各项指标及其增长情况的排序结果。

说明:

各项统计数据均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数据来源:

1.国家统计局. 国家数据。

2.国家统计局. 2023年二季度和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初步核算结果

3.国家统计局. 2023年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8%

4.商务部. 2023 年 1~6 月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简明统计

5.商务部. 2023 年 1~6 月我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合作情况

6.商务部. 2023 年 1~6 月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简明统计

 

建筑业资质政策盘点

2022年11月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指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下面把各省资质延期通知和直接新办二级资质要求汇总了一下: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2022年2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等4项资质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24日的决定:任命倪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新标准正式落地为期不远具内部消息称新标准将于2023年10月正式发布。

根据征求意见稿来看,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改革变化非常大:

  • 特级资质转变为综合资质;

  • 施工总包一级资质转变为总包甲级;

  • 施工总包二级、三级转变为总包乙级;

  • 专业承包一级转变为专业承包甲级;

  • 专业承包二级、三级转变为专业承包乙级。

技术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有工程业绩
 
 

征求意见稿新增一条技术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有工程业绩,此前技术负责人有职称就可以,现在必须得有证书和业绩了。

此外,取消对职称人员和技工人员的要求,为企业减负。

建造师数量变化如下:

  1. 综合资质需要的一级建造师人数和原来一样(一级建造师50人以上),但是提出了新申请综合资质的,企业应具有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中的 2 项以上,并且2项对应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0 人

  2. 施工总承包:由原来的三级资质需要5个建造师(其中公路和水利水电8人、冶金7人、铁路3人),改成了甲级需要10个一级建造师乙级资质需要5个建造师(其中公路和水利水电8人、冶金7人、铁路3人)。

  3. 专业承包由原来的三级资质需要3个建造师(其中古建筑2人、公路5人、铁路电务和港口与航道4人、核工程6人),改成了甲级需要5个一级建造师乙级资质需要3个建造师

根据建市[2016]226号文件规定: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资质改革对企业的影响

 

  • 原资质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职称或者建造师执业资格改为由建造师担任征求意见稿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有工程业绩,接下来,有良好业绩的建造师含金量将大涨

  • 取消职称人员、岗位人员、技术工人,理论上申请新的施工资质无需再配置职称人员,为企业进一步减负。

  • 原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改革红利最大改革后的综合资质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业务,民营特级企业在承接铁路、港航、水利等基础设施领域业务时,至少在资质问题上不再有障碍

  • 原先的一、二、三级压缩至甲、乙两级后,各个等级的承接范围和影响力差距更大了。在改革后的甲级资质可以承接本类别内所有规模的项目,相当于改革前的特级资质

  • 甲级资质承接范围扩大后,其升级标准和办理难度必然也会相应提升,以前资质根据三个等级划分,升级所用的人员和工程业绩相对平缓,而将来企业要从乙级资质直接升级至甲级资质,所要面临的挑战会更高。

  • 原二级企业原来的竞争优势不复存在改革后与三级企业合并为乙级资质,市场竞争会十分激烈。

  • 部分专业承包企业直接成为施工总承包企业,改革红利也很大。如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将并入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

建筑业的发展方向
 
 

当下建筑业有几个特点:

1、行业整体增速放缓,地区发展差距拉大。

2、基建领域投资力度持续高位。

3、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转变为投资主体。

4、EPC成为工程建设的主要模式。

5、工程款不到位常态化,利润越来越低。

6、融资难、高负债成为国企新雷区。

7、民营房开企业、建筑企业负重前行。

当前,建筑业正处于一个变革的关键时刻,周遭环境的变化深刻影响着建筑企业的前进方向,竞争大、中标难、利润低,大而不强、专而不精等问题倒逼建企转型。

根据《建筑业“十四五”规划》,2025年之前建筑业新的增长点有:

1、智能施工:包括数字设计、智能生产和智能施工培育智能建造产业基地。

2、BIM技术:加快推进BIM技术应用,推动工程建设全过程数字化成果交付和应用。

3、集成设计:鼓励大型设计企业建立数字化协同设计平台,推进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修等一体化集成设计。

4、装配式建筑: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高品质钢结构住宅建设。

5、建筑机器人:重点推进与装配式建筑相配套的建筑机器人应用,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施工作业。推广智能塔吊、智能混凝土泵送设备,提高工程建设机械化、智能化水平。

我们建议
 
 

1、特级企业利用综合资质的新政策,向相关领域转型;

2、一级资质企业努力冲击特级资质;

3、二级资质企业适时升一级;

4、三级尽快升二级;如果没有三级的尽快申报二级;

5、鼓励设计、施工企业按照政策相互申请资质,走工程总承包发展模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文件,结合住建部下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等4项资质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

        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施工、设计资质可互认

施工、设计资质可互认:

  • 鼓励施工单位申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设计、施工业绩申报。

  • 鼓励设计单位申请取得施工资质,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其工程业绩申报。工程设计资质与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对照表见下图。

工程设计资质与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对照表:

一、施工企业可否直接申请工程设计资质?企业业绩如何认定?
答: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可以申请相应类别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按照工程设计资质的相同申报渠道申请,按照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的相同条件进行考核。
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业绩可以由涵盖工程设计业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替代。其中,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直接申请相应的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时,企业自行完成或者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企业业绩申报。
企业业绩、个人业绩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7〔67〕号)第三条的规定,申请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在资质审查时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二、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能否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答: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自行完成或者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其工程业绩申报。工程设计资质与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对照表见《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意见》附件4-1。点击查看:2023年度第36期(全国建筑行业资质宣贯通知)
其中,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自行完成或者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其工程业绩申报。
除以上两种情形外,工程设计企业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意见》中首次申请的要求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实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清单

•第一卷  综合资料卷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第二卷   人员资料卷 

•1、技术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复印件

•第三卷   工程业绩卷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注:业绩应具备以上建筑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备案表、图纸复印件

以下为新旧标准对比

施工综合资质

10类总包特级资质(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综合资质不分等级,取得施工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业务。综合资质企业之间竞争变大,原来各类别需取得相应的特级资质,如今只要取得一项综合资质即可承接全部工程

新旧对比

1、企业资信能力一栏新增“具有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中的 2 项以上”。

2、企业资信能力一栏取消“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的要求

3、企业主要人员一栏新增“其中申报施工综合资质的 2 项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对应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均不少于 20 人。”

4、技术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完成主持过甲级资质要求的至少2项工程业绩

注意: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业绩是指近 10 年来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注册建造师业绩考核中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需为同一人

5、企业主要人员一栏取消高级职称、企业经理工作经历、财务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

总的来说,新版资质标准更加注重工程业绩,企业需要有真正的实力,而一建人数要求与原特级相同,对想升级的甲级资质企业来说不算问题,对于原来就拥有一项特级的企业来说还是利好的,只要满足条件即可承接各类工程。

 

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资质由原来的三个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

保留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金、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机电),新增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

甲级新旧对比-企业资信

1、13类工程企业资信能力都新增了“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800 万元以上”的要求,门槛变高。

2、通信工程要求的净资产从8000万降为6000万。

甲级新旧对比-人员要求

1、最大的变化:13类工程都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本类别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完成主持过至少1项本类别的工程业绩

注意: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业绩是指近 10 年来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注册建造师业绩考核中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需为同一人

2、原一级资质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高级职称,甲级资质取消了对职称的要求

3、值得注意的是,建筑工程总包甲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其他类别的只能承担施工总承包。

附专业对比甲级与一建专业对应关系

乙级新旧对比-企业资信
1、除了市政公用工程净资产下降外,其余的与原三级持平。
乙级新旧对比-人员要求

1、与甲级相同,乙级的13类工程都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本类别专业的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完成主持过至少1项本类别的工程业绩

注意: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业绩是指近 10 年来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注册建造师业绩考核中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需为同一人
2、建造师人数要求与原三级相同

3、原二、三级资质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职称或者建造师执业资格(有些只要求有职称),乙级资质取消了对职称的要求

4、取消了职称人数、技工人数的要求。

乙级资质承接的工程范围基本与原二级资质相同,承接范围大大增加,而建造师人数要求与原三级相同,再加上取消了职称和技工的要求之后,大大降低了门槛。

 

 

专业承包

专业承包资质由原来的三个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

将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8类,分别是:地基基础、起重设备安装、预拌混凝土、建筑机电、消防设施、防水防腐保温、桥梁、隧道、模板脚手架、建筑装修装饰、古建筑、公路、铁路电务电气化、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输变电、核工程、通用专业承包。

甲级资质企业资信能力都新增了“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200 万元以上”(其中起重设备、消防设施、防水防腐保温、装修装饰100万元;桥梁、隧道、港口与航道、输变电、核工程500万元;铁路电务电气化400万元)的要求。

甲级新旧对比-人员要求

1、最大的变化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本类别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完成主持过至少1项本类别的工程业绩

注意: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业绩是指近 10 年来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注册建造师业绩考核中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需为同一人

2、原一级资质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高级职称或建造师(有些只要求有职称),甲级资质取消了对职称的要求

3、需要一级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

乙级新旧对比-人员要求

1、与甲级相同,乙级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本类别专业的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完成主持过至少1项本类别的工程业绩

注意: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业绩是指近 10 年来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注册建造师业绩考核中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需为同一人
2、乙级资质建造师人数均要求3人以上,基本与原三级相同(古建筑增加1人;公路减少2人;铁路电务和港口与航道减少1人;核工程减少3人)。

3、原二、三级资质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职称或者建造师执业资格(有些只要求有职称),乙级资质取消了对职称的要求

4、取消了职称人数、技工人数的要求。

乙级资质承接的工程范围基本与原二级资质相同。

 

不分等级新旧对比-人员要求

1、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建造师,此前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职称或者建造师执业资格(有些只要求有职称),不分等级资质也取消了对职称的要求

2、取消了职称人数、技工人数的要求。

专业作业资质

将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实行备案制。具有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且拟从事专业作业的企业在完成企业信息备案后,即可取得专业作业资质       

资质改革进展

2020年底,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2021年6月30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

2021年底,住建部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年2月25日,住建部发布《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等4项资质标准,并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

2022年11月,住建部官网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近期会发文收回已下放的十五省市资质审批权、三级资质升二级时间规定,及新资质标准预计2023年十月份发布。

  • 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新资质等级细分说明

       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大幅压减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改革后,工程勘察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综合资质、行业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工程监理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

       为保持资质管理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干扰,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在维持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资质标准框架基本不变的同时,按照“能减则减、能并则并”的原则,大幅压减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对可由市场自主选择、行业自律进行调节的企业资质类别予以取消。对部分专业划分过细、业务范围相近、市场需求较小的企业资质类别予以合并。对部分设置过多的资质等级进行归并,减少资质层级。

      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按照稳中求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对部分专业划分过细、业务范围相近、市场需求较小的企业资质类别予以合并,对层级过多的资质等级进行归并。改革后,工程勘察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综合资质、行业资质、专业和事务所资质,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工程监理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资质只设甲级或不分等级),资质等级压减后,中小企业承揽业务范围将进一步放宽,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体压减情况如下:

施工资质

将10类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可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保留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将民航工程的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施工总承包资质;将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8类;将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综合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其中,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在本行业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

工程勘察资质:

保留综合资质;将4类专业资质及劳务资质整合为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勘探测试等3类专业资质。综合资质不分等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

工程设计资质

保留综合资质;将21类行业资质整合为14类行业资质;将151类专业资质、8类专项资质、3类事务所资质整合为70类专业和事务所资质。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等级;行业资质、专业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资质只设甲级)。

工程监理资质

保留综合资质;取消专业资质中的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农林工程资质,保留其余10类专业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综合资质不分等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等级细分表

 

7月全国各省市资质分析报告

全国资质新办

 

7月数据统计

2023年7月,全国各省市资质新办业务办理总量为14397个。其中, 广东省、 湖北省、 北京市 资质新办业务的办理数量排名全国各省市的前列,分别为 1907、 1653、 1268; 青海省、 河北省、 北京市 资质新办的环比增长最为明显,为 426%、 400%、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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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市资质新办办理数量统计分析表

 

 

全国各省市中环比增长最快的是 青海省、 河北省、 北京市 ,其环比增长率分别为 426%、 400%、 113% 。

 

在新办的资质类型中,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分别排名前列,业务办理的数量分别为 1835、 1358、 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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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市资质新办类型统计分析图

 

全国资质重组分立

 

7月数据统计

2023年7月,全国各地区一共有953家建筑企业进行过重组分立,重组分立过程中转让的资质证书数量合计2350个。其中, 上海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安徽省、 广东省、 山东省 分别排名全国的前列,分别为 684、 423、 258、 250、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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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市重组分立统计分析表

 

截止2023年7月,全国各省市资质转让数量合计2350个,其中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分别排名前列,分别为 269、 196、 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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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市资质转让类型统计分析表

 

全国资质增项分析

 

7月数据统计

2023年7月,全国各省市资质增项总量为6318个。其中, 安徽省、 甘肃省、 北京市 资质增项数量排名全国各省市的前列,分别为 1219、 843、 629;青海省、 北京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 资质增项的环比增长最为明显,为 443%、 121%、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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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市资质增项数量统计分析表

 

全国各省市中环比增长最快的是 青海省、 北京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其环比增长率分别为 443%、 121%、 100% 。

 

在资质增项的增项资质类型中,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分别排名前列,增项数量分别为 1245、 1100、 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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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市资质增项类型统计分析表

 

全国资质升级业务

 

7月数据统计

2023年7月,全国各省市资质升级业务办理总量为2979个。其中, 安徽省、 贵州省、 江西省 资质升级业务的办理数量排名全国各省份的前列,分别为 1091、 240、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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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市资质升级办理数量统计分析表

 

全国各省市中环比增长最快的是 北京市、 青海省、 江苏省 ,其环比增长率分别为 91%、 67%、 36% 。

 

在升级的资质类型中,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分别排名前列,业务办理的数量分别为 549、 412、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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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市资质升级类型统计分析表

 

往期回顾

 
 
 

再见三级资质!住建部预收回15省市资质下放审批权

 

住建部!8月建筑业资质进行大调整!

 

住建部!最新资质常见问题汇总【收藏必备】

 

住建部新版《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原文

2023年度第36期(全国建筑行业资质宣贯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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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0日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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